一、招生人数 2011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14名(含硕博连读考生)。另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50名,具体招生说明详见我校研究生部网页相关内容。 二、招生类别、学制和学费 我校自2011年起进行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全日制脱产(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学费11800元/人·年。 特别提示: 1.基本学制之上,每延长一年须按每年11800元交纳学费。 2.所有录取考生第一年必须全日制在校学习,不再实行集中授课方式。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在本科毕业后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工作6年以上(含6年),有公开出版的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三)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公开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 (四)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和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 (五)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六)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相关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七)我校教师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时,须持人事处批准的《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同时将该表复印件提交研招办后方可报考,否则报名无效。 (八)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③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