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华师行人字〔2006〕51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09〕536号),我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管理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学历学位条件 部属“211工程”院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或优秀硕士毕业生,理工科专业,第一学历为部属“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 3.年龄条件 原则上博士30岁左右,硕士26岁以下,且为男性。 4.学习成绩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有较强的信息处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5.身体素质条件 身体健康,能承担较繁重的工作。 6.其它条件:熟练掌握本专业大型仪器设备操作,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实验技能大赛并获奖者,可作为优先考虑条件。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统一到我校人事处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通过信件邮寄材料或者将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应聘单位,邮箱:person@mail.ccnu.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6月15日(节假日不上班)。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行政楼218办公室(430079) 联系人:王老师(027-67868051)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2-6项均需现场核查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书面或电子邮件报名的在初试时核对原件): (1)华中师范大学招聘非教学人员报名表(人事处网站“资源下载”栏目下载); (2)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获最后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现攻读学位的学位证明;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5)英语四级、六级成绩证书(需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 (6)所获奖励、资格考试证书等材料。 三、招聘程序与聘用形式 1.通过一定考核程序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录用。 2.各用人单位通知被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毕业和取得学位,在报到时将核实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3.实行人事代理,聘期三年。聘期届满,根据岗位需要考核合格予以续聘,否则予以解聘。在聘期内一般不得转岗,确因工作需要转岗的,须在所聘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其它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人事处 2010年6月2日 |